光明新区
支持经贸会展活动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36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1、企业随光明新区组团参加国内经贸会展活动的,给予展位租赁费、展位装修费、交通食宿费等参展费用最高100%的资助,单次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属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一带一路”主题的相关经贸会展活动单次资助总额最高30万元。

 2、企业随光明新区组团参加国外经贸会展活动的,给予展位租赁费、展位装修费、交通食宿费等参展费用最高100%的资助,单次资助总额最高30万元,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举办的相关经贸会展活动单次资助总额最高40万元。

 3、企业参加光明新区计划内其他国内外经贸会展活动的,给予展位租赁费、展位装修费、交通食宿费等参展费用最高100%的资助,国内单次资助总额最高10万元,国外单次资助总额最高15万元。

 4、每家企一个会计年度申请经贸会展活动的资助最高100万元,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另行议定的不受此限。"



申请条件

 申请经贸会展活动资助的单位应为在光明新区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承办国内外经贸会展活动的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申请经贸会展活动资助须填写《光明新区经贸会展活动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经贸会展活动费用支出相关凭证;

  (二)经贸会展活动总结报告;

  (三)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申请单位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非盈利性机构除外);

  (六)光明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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