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金融机构落户罗湖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1108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罗湖区金融机构落户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罗湖区总部认定标准的新迁入金融机构,管理团队参照《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第六条,按上一年度在原所在地纳税额的一定比例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



申报条件

 符合罗湖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登记证照或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私募基金公司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专项资金扶持需提供以上第一、二、三、五、六款材料,及以下材料: 

(一)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银行开户资料; 

(二)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基金出资情况证明材料: 

1、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2、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1)合伙协议; 

(2)合伙人实缴出资确认书; 

(3)银行托管协议; 

(4)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 

(5)银行回单; 

(四)基金管理协议,如基金公司自行管理,则提供基金公司章程; 

(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八、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

http://www.szlh.gov.cn/ggfw/zdywly/qyyh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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