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18-04-20至2018-10-25 18:00
资助金额
"(1)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按照市级奖励经费的50%配套奖励。
(2)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各级竞赛奖励标准的50%配套奖励。(世界技能大赛特指世界技能组织牵头主办的技能大赛;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特指列入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公布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各类技能竞赛)"
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奖直至申报期间,其所在单位(学校)注册地以及统计关系必须属南山区;
(2)申请人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3)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获得的奖励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17年申报2016年“鹏城工匠”或2016年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申请材料
"(1)南山区“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申请表(登陆http://sfms.szns.gov.cn/完成在线填报,申请书生成PDF文件在线打印后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所在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读学生除外);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人获奖至申报期间缴纳社保证明(在读学生除外);
(5)相关获奖证明文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奖励金额证明(须明确具体的奖励金额);
(7)单位承诺书。
上述材料按照要求在线提交后,需按顺序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力资源局递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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