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
技术攻关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2000次

补贴金额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来自牵头单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数量应占50%以上。

(四)有合作单位的,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协议中应注明牵头申请单位应负责技术攻关研发内容的50%以上;

2.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3.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五)申请单位申报2019年度技术攻关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联合申报2项。"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最迟2018年4月30日18:00前上传审计报告);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九)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立项文件、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知识产权诚信承诺书。"


参考时间

"2019年度批次:

2018年04月13日—2018年05月02日"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信息安全、5G和核心芯片、量子信息与通信、第三代半导体;

生物科技领域:重大新药创制、健康保障、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生物育种、海洋生态技术和公共安全;

材料能源领域:石墨烯、材料基因工程、高性能先进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和高效节能;

智能装备领域:医疗器械、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航空航天和海工装备。"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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