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租金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对入驻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连续3年按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为标准给予租金扶持,每年最高10万元。 本条款与区科技创新局的创新载体扶持不能重复申请。

  •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建设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专项审计核定的集聚中心建设投入的30%,给予集聚中心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本条款与区科技创新局的创新载体扶持不能重复申请。

  • 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经评审认定的区级工业设计中心,按专项审计核定的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对经评审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50万元的支持。 区级工程中心和区级技术中心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区级技术中心升级为区级工程中心的,由区科技创新局按300万元补齐差额。

  • 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31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 区内企业新增投资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一般情况下,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的15%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的20%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贷款贴息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31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时间待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 完成能效提升项目一年内的企业扶持(能效对标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对委托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机构开展电机能效对标项目,按照项目相应服务费用给予50%的扶持,最高为10万元。

  •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对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立项批复的项目,按国家补助资金的15%予以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服务机构予以每个项目15万元……

  • 商标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一个“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先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再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每个商标50万元为上限补差。

  • 展会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一)企业自行参展扶持 1.扶持标准: 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如市级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

  • 行业协会专项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对新成立的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每个给予10万元的专项扶持; 2.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每年在区内为服务会员企业开展6次以下的活动,按其活动实际支出(包括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下同)的40%给予补贴;开展6次以上的活动,按其活动实际支出的60%给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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