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及业务开展扶持
资助金额 (1)租金扶持。连续3年给予上年度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扶持面积最高200平方米。 (2)运营激励。连续5年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运营激励,前3年和后2年分别给予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和1.5%。
新兴组织机构运营扶持
资助金额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连续5年给予每年10万元运营扶持。
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5月7日-5月28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5月7日-5月30日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二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三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二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三批:10月15日-11月17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8月6日-9月7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8月6日-9月21日
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7月31日-9月7日(第一批) 11月26日-12月26日(第二批)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7月31-9月21日(第一批) 11月26-12月28日(第二批)
高端科技企业培育扶持
资助金额 1. 连续3年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去除龙岗区财政扶持后的余额30%、每年最高300万元扶持。 2. 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5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扶持。 3.获得我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扶持
资助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500万元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资格。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
资助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300万元扶持。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配套扶持的,给予差额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1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扶持
资助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400万元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2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资格。
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
资助金额 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认定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300万元扶持
创新载体的科技型企业租金扶持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