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
行业重大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707次

补贴金额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成立运行一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截至申报之日3年内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5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

(四)申报单位举办时装周、设计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活动;领军企业实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或搭建公共交易平台,或与新兴科技、工艺美术、文化传承等创新融合重大项目,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七)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行业重大项目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通过审查的社团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如申报单位未完成上年度审计报告编制,应提交由单位财务人员按照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七)已完成的行业重大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参照附表2模板),以发票时间为准;

(八)提供行业重大项目开展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外文合同需附中文翻译件,并承诺与外文合同意思一致;

(九)申报单位可选择提交获奖证书、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科研成果等辅助材料。"


参考时间

"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4月13日"


扶持方向

支持联盟、协会等举办时装周、设计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支持领军企业实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或搭建公共交易平台,或与新兴科技、工艺美术、文化传承等创新融合重大项目,带动行业整体理念、设计、技术提升及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领域

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


网址

http://zj.szjmxxw.gov.cn/sfwweb/ywgl/ywblzn.aspx?tbsmid=&batchId=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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