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奖励类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鼓励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融资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等融资服务,经备案同意并成功完成融资的项目,对金融机构给予实际完成项目融资规模1%、最高200万元的一……
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奖励类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区内企业,经备案同意并成功完成投资的项目,按年度实际发生风险额的20%,给予单个股权投资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风险代偿。
高层次金融人才专项奖励类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对新落户金融机构的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奖励,包括金融机构总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分5年进行奖励,前3年按个人每年形成本区经济贡献的100……
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奖励类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对实缴注册资本符合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申报条件的银行(含村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金融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金融机构,纳税总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参照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30%,给予最高1……
金融机构创新奖励类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对获得“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的金融机构,按照深圳市奖励标准的10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对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大型领军企业进行资助。 (一)对新引进的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3000万元资助; (二)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
重点产业优质企业落户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对新引进除《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四条以外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导向,且上年度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纳税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优质企业,一次性予以300万元资助。
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新引进的企业已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经认定后,按照机构投资额的5%给予被投资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境内上市企业及“新三板”企业落户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区外在境内上市(指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纳税登记地新迁入龙华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落户资助。 (二)区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将注册地、纳税登记地新……
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属于深圳市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符合龙华区产业导向并落户龙华区的,对项目所属企业给予市级奖励额50%的配套奖励。
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且在我区无自有用地用房的企业,在我区购置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总成交价10%予以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二)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
商业楼宇招优引强资助类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助金额 (一)对经事先备案的商业楼宇,所引进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之和超过1亿元的,给予商业楼宇运营主体所引进企业上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50%、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从下一年度开始,所引进企业的上年度纳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