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 服务业总部企业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获得贡献奖的企业,按100%予以配套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 2.获得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的企业,每年按企业在龙岗区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扶持,最多不超过5年,每年扶持金额最高 150万元。

  • 上市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资助金额 1.IPO上市企业扶持总额为350万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扶持额为5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扶持额为100万元,完成上市的企业扶持额为200万元。企业完成一个阶段即可提出扶持申请,也可以在完成多个阶段后,合并提出扶持申请; 2.新三板挂牌企……

  • 军民融合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获得深圳市扶持额的8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800万元。

  • 工业强基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 传统优势产业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政策有效期内常年受理(申请主体应在获得相关扶持资金的当年或下一年度内提出扶持申请。

  • 促消费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企业获得《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中有关项目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

  • 技术中心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 技术改造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31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时间待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 信息化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深圳市评定扶持金额的100%给予扶持。

  • 电机能效提升配套扶持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按照其电机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1%给予扶持,补贴单价最高为105元/千瓦; 2.单次申报补贴项目规模不低于200千瓦(新购置、更换或改造前电机总功率),投资额不高于200万元;高于200万元的,可分批申报;

  • 重点引进产业项目专项扶持(2018年前)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资助金额 第一节 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支持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企业(含大型国有企业、大型跨国公司、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在龙岗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机构,且在……

  • 重点引进产业项目专项扶持(2018年后落户龙岗)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资助金额 第一节 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支持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企业(含大型国有企业、大型跨国公司、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在龙岗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机构,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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