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金额
对经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的天使投资项目企业,按其获得实际现金投资额的2%,予以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
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且经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的天使投资项目企业;
(二)项目为科技研发项目。"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投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参考时间
2018年2月5日—2018年3月20日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1685XK320030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