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
天使投资引导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166次

补贴金额

对经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的天使投资项目企业,按其获得实际现金投资额的2%,予以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


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且经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的天使投资项目企业;

(二)项目为科技研发项目。"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投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参考时间

2018年2月5日—2018年3月20日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1685XK3200300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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