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原则上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2、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支持;企业成立满两年,注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增长率10%以上;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拥有ISP证书、ICP证书(证书需正常年检)、自营电商网站工信部ICP备案证明或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并实际在运营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企业。"
申请材料
详情资料请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网站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4101601429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