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
大型工业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培育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353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大型工业企业设立内部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申请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高新技术科技企业;或者在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事业单位;

(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以新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三)在新区设立了内部研发机构,并在新区统计系统上进行了研发机构和研发数据填报。

(四)同一家企业该项资助最多享受2年。"



申请材料

" 申请单位须填写《光明新区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依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依托单位简介;

(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及专项审计报告;

(四)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总结;

(五)建设期间发生的费用明细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研发机构在新区技术溢出证明材料;

(七)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租用自用厂房及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九)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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