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1268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资助金额

获得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扶持的,给予深圳市扶持金额50%、最高5000万元配套扶持。




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获得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中“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立项扶持。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7.申请深圳市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的申报材料复印件

8.深圳市认定项目的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9.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10.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