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众创活动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1225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资助金额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活动实际投入费用50%、最高50万元扶持。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组织众创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相关活动已纳入龙岗区活动方案。

(三)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7.相关组织众创活动纳入龙岗区众创活动方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众创活动实际投入的经审批的经费预算表、采购单、活动实际支出的相关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料复印件(验原件)

9.组织众创活动的每场次活动签到表、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10.活动总结原件

11.活动经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

12.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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