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获奖企业激励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1262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资助金额

1. 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40、30万元激励。

2. 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30、20万元激励。

3. 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20、10万元激励。

4. 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差额激励。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

(三)获奖项目须以企业主体形式在获奖后半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7.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复印件

9.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