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资助金额
1. 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40、30万元激励。
2. 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30、20万元激励。
3. 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20、10万元激励。
4. 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差额激励。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
(三)获奖项目须以企业主体形式在获奖后半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7.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复印件
9.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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