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省、市创新平台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1340次

资助金额

对获得省、市认定并于上一年度验收通过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申报单位是获得省、市认定并于上一年度验收通过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

(三)申报项目已获得深圳市资助。"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情况说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省、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验收通过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六)获得深圳市资助的情况说明材料(含资助文件、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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