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
补贴金额 贷款贴息,事前资助,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总额为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绿色制造产业
补贴金额 贷款贴息,事前资助,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总额为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生物医药产业
补贴金额 贷款贴息,事前资助,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总额为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补贴金额 贷款贴息,事前资助,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总额为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公共服务
补贴金额 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政府资助金额不超过50%。
高端展会
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示范推广
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审计结果确定。对本市工业企业进行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结合项目总投资审计结果,按不高于前三笔销售合同或示范应用合同的总额30%给予奖励,单笔销售合同不低于100万元,最高奖励500万元。
市场准入项目
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分别获得国际、国内权威认证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补贴金额 事中资助。按照不超过全链条项目投资总额的20%,分别对牵头企业和各改造节点的投资主体给予资助,各项目投资额之和为全链条项目投资总额,全链条项目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资助金额根据企业申请,按项目投资进度,经专项审计后分段拨付,拨付期最长不超过三年(从申报当年度算起)。
技术改造投融资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1)贷款贴息。对已经取得在深圳设立的银行所发放贷款,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70%的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
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生产、检测、研发智能装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以及对生产环境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按照申报项目实际完成工业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前两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