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
创客创业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441次

补贴金额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条件

"1.申请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016、2017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或团队、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以及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优胜者,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注册设立企业实施竞赛项目;

(2)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普通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企业。

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技术创新)、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组成员,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报2项。"


准备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团队负责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大赛晋级决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5.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普通创客创业企业可选择提供创客空间推荐函或进驻创客空间的证明材料。

7.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更改。请各申报单位科学,严谨制定申请指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参考时间

"2018年度批次:

2017年06月20日—2017年07月20日               

 2019年度批次:

2018年01月12日—2018年02月24日"


备注

2019年政策


支持领域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1685XK320030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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