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
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158次

补贴金额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


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申请单位开展下列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金融服务:

创投服务,科技金融人才培训服务,信用体系服务,投贷联动服务,科技金融高端学术会议论坛,不涉及债权和股权的众筹项目,集合债、区域集优债等多渠道融资服务,以及其他科技金融服务。

申请单位不得就同一支出事项申请其他科技计划资助或者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资助。"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不必提供);

(八)项目总结报告。

(九)项目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清单和支出单据、集中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


参考时间

 2018年2月5日—2018年3月20日


支持领域

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


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1685XK320030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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