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
项目引荐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19-07-21 浏览次数:1371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国内外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会组织等;

 2.申请单位在项目投资方与区政府之间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同一项目的引荐人资格只认定一个引荐单位。如投资方委托两个以上单位,视为一个引荐人团队;

 3.申请单位通过引荐、推介、沟通、协调使得项目在坪山区落户;

 4.项目引荐单位不受注册地限制;

 5.申报奖励的引荐项目须符合项目奖励条件,具体包括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项目,以及院士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国家“万人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团队等企业和团队项目;

 6.所引荐的企业在《实施办法》发布日前没有落户意向,即没有在坪山区登记注册或与坪山区政府(部门或街道等)签订投资意向书。"



申报资料

"1.《坪山区项目引荐备案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填写);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3.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拟引进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

 5.引进项目或企业方出具的项目(企业)引荐委托书;

 6.引进项目在坪山区的落户证明材料;

 7.所引进项目或企业符合申报奖励项目类别的有效证明材料;

 8.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网站链接

http://120.236.1.89/company/#/FundAndApply/OnlyFundData/14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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