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
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入选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375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深圳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给予深圳市资助金额50%、最高5000万元配套资助,并在项目空间、建设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支持



申请条件

项目被列入深圳市政府《加快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十大行动计划建设实施方案》,并且项目主体注册地及项目实施地在光明新区。



申请材料

" 申请单位须填写《光明新区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依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依托单位简介;

(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及专项审计报告;

(四)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总结;

(五)建设期间发生的费用明细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研发机构在新区技术溢出证明材料;

(七)提供相关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文件、拨款凭证;

(八)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租用自用厂房及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九)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十)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