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
贷款利息补贴类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次数:1330次

申报时间

2018-08-15--2018-08-29



资助金额

对上年度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贷款利息补贴类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已付利息清单原件。

(七)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原件、利息单及还款票据复印件。

(八)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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