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署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并对其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费用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1540次

补贴金额

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单位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


3.项目单位挂牌后进入2016年或2017年“新三板”创新层名单的。


说明:2、3两个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个。

"


准备材料

"1.企业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提供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企业股改完成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函复印件;


5.企业股票将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企业已经挂牌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6.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奖励的挂牌企业提供2016年或2017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并标注企业在名单中的序号,或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企业进入创新层的材料复印件(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资助的需提供)。

"


参考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 17:00


扶持方向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对成功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奖励;


网址

http://zj.szjmxxw.gov.cn/sfwweb/ywgl/ywblzn.aspx?batchId=761&tbsm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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